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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20, 2013

婚姻制度保障了誰的公民權利?

2012年的11月,立法會否決諮詢立法保障同性戀者平權議案後,網絡媒體[評台]在今年2月特意邀請了大愛聯盟的何秀蘭和明光社的蔡志森就「同性戀者權利之辯」對談。在討論中,爭辯同性戀者是否弱勢是否要靠反歧視法來保障之外,當中展開了同性婚姻的小支節。當然,何秀蘭認為現時所討論的是要保障同性戀者在教育工作等範疇因不同的性傾向而遭歧視的,而還未到在立法上討論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時機,所以沒有反駁蔡志森的論點。不過,當社會要開始承認同性戀者這個群體的存生時,同性戀婚姻就是隨之而來的階段;反過來,在認知層面上,如果民間社會希望在公民教育上推廣推廣同性戀婚姻的權利,那就要回應一下蔡志森的擔心。在這次辯論中,蔡志森看來開放了討論空間,看似不以宗教問題,反而以社會制度的視角來討論同性婚姻。

蔡志森認為,同性婚姻會破壞香港社會的婚姻制度,他這樣說:「同志覺得受歧視的事是婚姻,他們沒有跟異性戀伴侶結婚的權利,那這個就不是歧視問題,而是婚姻制度問題啦但社會同樣包容人有自由選擇私人生活,同性戀者同居,互相以夫妻稱呼是個人自由,不受干預;但要結婚則是改變社會制度,應該由社會討論,不是權利問題,而關於社會對婚姻的看法。

如果細心分析這段說話,可以得出接下來這樣的推論:前題一)法例應該保障同所有人的人權,包括同性戀者群體;前題二)婚姻是一種社會制度,不是人權;前題三)當同性戀者要結婚是改變這個婚姻制度;於是,蔡志森由此得出的結論是:社會不能將同性戀婚姻合法化。這種將婚姻制度簡化為社會功能的說法,好像很有理道,但只需加以分析,擔心同性合法化會破壞一男一女的婚姻可能只是煙幕,而且香港的婚姻制度其實與同性戀者的公民權利息息相關。

同性婚姻怎樣破壞婚姻制度?

蔡志森在辯論中看似拋開他的宗教婚姻觀,試嘗以婚姻的社會制度的視角來指出:社會承認同性婚姻後就會「影響」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那我們就需要清楚交代他說的婚姻制度是什麼。在這裡,我假設他言下的「影響」有破壞之意思,這假設是基是他要希望維護這原有的婚姻制度。

在香港社會,婚姻是指在公眾認可下一男一女的關係。婚姻不只是兩個人事,更是社會的事。因此,婚姻就被視為家庭的基礎,而家庭就承擔了生育和教育社會下一代的功能,同時婚姻又是社會秩序的基本。當婚姻制度受到挑戰時,社會的秩序也必受到破壞。在這邏輯底下,維護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在家庭功能論的觀點上筆者也可認同,但蔡志森認為指出同性婚姻會破壞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那就說不過去了。

首先,異性戀者和同性戀者屬於兩個性取向群體,他們有各自的求偶市場,一方的婚姻數與另一方實際上沒有交集,就算同性戀的朋友不能結婚,現在的異性戀的婚姻數字也不會這個因素而增加。其次,有人擔心會減少生育率,可是這應該是一個婚後家庭的私事,我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不打算或不生小孩子的人有權結婚?(如果這些人真的擔心一個社會的出生率,那應該去鼓勵異性戀家庭多生幾個,而不是再封建地以生育為目的來鼓勵異性戀結婚。)再者,就算同年的結婚數字上升,我想婚姻注冊處的公務員制度和市場上的結婚服務一定能應付得了。最後,筆者仍是想不到,除了令婚姻制度更開放給不同性傾的群眾外,同性婚姻會破壞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裡的什麼東西?

既然同性婚姻的合理在數目上和性質上也不會影響異性婚姻的締結,那為什麼蔡志森等人還以這個破壞婚姻制度為由來反對同性婚姻呢?恐怕最後還是要歸咎於他們的宗教信仰,他們所恐懼的,是其教義不允許的同性婚姻會沾染一男一女婚姻的神聖。可是,在香港這個多元社會,一個宗教的婚姻觀只能要求它的信徒遵守,如果要非信徒也要按他們的教義來推行擇偶締結,那就太過無理了。而且,同性戀和異性戀的婚姻,也同樣有離婚的機會,會破壞婚姻制度的,是人們不重視婚姻的承諾,不是基於其性取向。所以,蔡志森提出的前題三:當同性戀者要結婚是改變這個異性婚姻制度是不切實際的。

「平等權利」下的次等公民

也有些想維護異性婚姻的人更會說,如果同性戀者真的是相愛,他們自行同居和稱讚就可(在私人領域解決),就算法律不承認也沒有人能夠阻止他們相愛的,根本沒必要提升到公共議題上。可是,婚姻卻不是說兩人相愛就算,生活中有很多事是要在法律認可下的婚姻關係下才能生效,例如,政府會以家庭單位和婚姻關係來分配社會資源。當論及資源分配和,婚姻就不止是制度問題,而是很實際的公民權利問題,尤其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的權利」(social right)上。

蔡志森所維護的男一女婚姻制度,明顯是一項異性戀特權的制度。異性戀者能有機會透過結婚獲得多項社會專有福利,但這些福利在不被承認的同性伴侶下是無法享用的。例如「聯名申請公屋和居屋」、共同報稅、強積金受益人為配偶、公務員配偶醫療福利、於伴侶昏迷時替對方簽名做手術、承繼遺產、領養、幫對方購買保險(投保人為自己,受保人是對方)等等。這些一般公民都在婚姻制度中裡享有的權利,為何異性戀的公民可以直接受保障,而同性戀的香港居民卻排斥在外?

所以,香港社會的婚姻制度,事實上與市民的人權息息相關,因為婚姻制度是公民權的其中一個使用範疇。所以,當我們都希望香港變成個更文明的社會,希望不論性別、年齡和種族都可以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時,同性戀者在婚姻制度上卻是次等公民。如果蔡志森認為法例應該保障同所有人的人權,包括同性戀者群體,那麼婚姻是一種社會制度也是香港市民應有的人權的話,他就應該不應該反對同性戀婚姻的合法化,因為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才能保障同性戀群體的公民權利。

9月 01, 2013

問關係

他,和她的關係中,
有時愉快甜蜜,有時抽心愁苦;
有人說,一幣兩面都會在任何人的關係中出現,
不斷重複,
愉快是,痛苦也是。
所以,人們依然在那些關係中,
帶著相似的期許,
也抱著同樣的心理準備。
它就得以在一次又一次的我愛你中輪迴轉世了。

你說,那甜美,那苦澀可能是必然的;
我問,有這樣一個悖論,
如果快樂是輕/痛苦是重的話,
那什麼是讓我們忘了,又忘不了的?

那我們為何還要讓這痛苦在人間徘徊?
讓人吃下一粒嘉應子,
然後喝多一碗涼茶。
有好些人這樣歌頌-苦口良藥-呀!
可是,當我們應然的盼望著這些被承諾了的福份時,
好像漸漸搞不清,
那碗苦茶是踏腳石,還是那粒嘉應子是結果。

7月 10, 2013

紀錄

有些東西在它消失前, 沒有用心去紀錄它們, 那種情感是種失落, 但卻不是遺憾; 那要紀錄的, 不是它們存在的証據, 而是那些跪弱而命定地會消失的關係, 那些處於時代裡屬於我與物, 我與某人, 我與某事之間的關係。

6月 07, 2013

一種貪新忘舊的糾結

其實, 我應該很明白貪新忘舊而來的糾結

昨天終於首次看到用Leica Minilux拍了十多天的菲林相, 相片除了神狗頂級超卓這些容形詞之外, 還有就是激動得想在街頭大叫出來, roar~~~~~~!!!! 一次過拿著三包沖好的相, 儲了多天的期待一下子被滿足, 那感覺太正喇!!! 

於是, 那問題就來了, 搬hall回家後, 放入櫃的yashica和minalta裡的菲林還未拍完, 怎辦呢? 有時我會想, 以後那些時候我才會再拿它們出來用?(就像之我很想要一部單反, 550D我覺得會用很久, 可是不久菲林就吸引了我而它現在只會被用在一些需要做record的場合)現在, 又好像有了一部Leica就夠了...新的東西經常帶給我的快樂很多時能讓我忘卻對被冷落相機的罪疚感...其實這不是錢的問題, 而是, 我究竟要如何面對以後再買相機這回事?? 尤其是當以後有經濟能上可以讓我更自由選擇質量更好的相機時, 又該如何?

聽說一些菲林攝影的前輩, 到了某個階段就會"定性", 就不會再對其他相機心動, 會專心於他們使用久了的相機, 視之如它伴, 因為只有它少能讓他事事稱心如意。之所以這樣說, 在我而言, 攝影這種技藝呀, 不是有部高質量相機質就可以練成, 唯有懂得駕馭快門,光圈,焦距之間微妙和曖昧的關係才能達到,尤其是在電光火石間的「無意識」拍攝; 之所以是稱它為一種技藝, 除了要攝影師的攝影知識, 更要攝影師與他所使用的相機之間一種默契, 也是我們所謂的經驗; 默契是不再需要他看著它的視覺上的刻度來調教, 而是由訓練訓練再訓練後把他相機的概念刻在他的身體之中, 看著想拍的東西時已由無意識發動整個拍攝程序, 完事後才能意識才能反應過來。這種需要經驗累積而成的攝影技藝, 就是刻在他與老伴的關係之中。

事先聲明, 我只是初學者, 所以不能要求我能像上述那樣專心於一部相機: 一來我很想試試其他相機的感覺, 二來是我並不會對我的相機s。所以, 我應該還有一段時間面對這種來自不斷貪新忘舊的糾結。當然, 我很期待那天的來臨, 視一部相機為老伴, 練成一種非它不可的技術(但這肯定會是好久之後的事)。其實, 很可能這種專心的技藝只是我們生活在後現代社會的一種一箱情願的nostgia而已, 畢竟相機技術發展得太快了...

說到這, 總有些人(特別是女人)會對號入座, 說攝影的態度跟男女關係的態度很像, 哈哈。老伴的概念可能相似, 但相機只是物它不會反抗, 但人是有血有肉的, 會傷心和也會殺人(這幾天好似不少情殺的新聞==)

6月 06, 2013

六四廿四2013

平反六四24


廿四年了, 
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當晚的中共為鞏固其獨裁政權而屠殺天安門廣場上學生和市民, 這件發生在過去的事沒似有像一般的事件因過去越久而越少說及..
相反, 關於六四的文字和聲音越來越多, 沒有停止過...
一些關乎良知的事, 遇到打壓時只會更易擊起千尺浪

都廿四年了
因六四死去的市民得不到平反;
因堅持平反六四的良心犯仍在囚
因六四而流亡的人仍不能回自己的國家, 自己的家
更因為, 中共這個政權還是一9樣,
不論民主改制, 光是那些無法無天地的貪腐, 打壓平民, 迫害維權人士已經夠了

有人罵六四是愛國主義活動, 我不否認,
但六四晚會, 對香港人來說不止是一件祭祖的紀念活動,
六四的歷史價值和政治意義仍在不斷提醒和鼓動著我去關心社會, 爭取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東西---平等,自由!! 這些價值並不會止於某個日子, 也不會止於打壓和謾罵, that is a way of life!

當晚真的傾盆大雨, 可是, 看到很多人仍默默在雨中流淚和高呼平反六四, 忽然覺得, 香港這個家真的很可愛:)

「但有一個夢 不會死 記著吧
無論雨怎麼打 自由仍是會開花」

By Leica Minilux | Sunny ASA 100


只能黑和白才能道出的意義












6424-He is old enough, but he does not enough.